誰勝誰負?
times at December 20th, 2004 by 小影
領匯上市中止,在這次風波之中究竟誰勝誰負?我們埋單計計:
贏家
盧少蘭 – 成功敲到董建華個老虎頭,成為04年風雲人物
房委會律師馮華健 – 數以百萬計律師費,用「槍指住法官個頭」的手法雖讓業界爭議但同樣成名
盧少蘭律師 – 雖然敗訴,但有房委俾數以百萬計律師費
輸家
特區政府 – 管治威信再受打擊 (雖然己經冇乜)
房委會 – 一億上市費用,為上市而新增的數十億負債的利息,不能套現資產,財政狀況惡化,以後變賣資產的成本上升
領匯員工 – 如未能盡快上市工作將受影響
泛民主派議員 – 民主黨、45條、大班長毛等各派矛盾加深
大班和其他協助居民人稟的議員 – 政治本錢大減
股民 – 白行一回涷結資金損失機會成本
包銷商 – 4 億佣金
銀行卷行 – 白做一輪、認購佣金(1.23億)和交易佣金
政府、港交所 – 印花稅、交易費等等
地球 – 數十萬本招股書
* * *
本來唔想再計,怕被人話抹黑,但,看見以下新聞不錄出來不快(錄自今日《經濟日報》):
「陶君行形容,外間對他們行動可能毀譽參半,但不少基層市民仍支持他們的行動。他說:「我們的行動逼使政府屈服,從反對全球化、反壟斷的行動來看,這次行動可說是有巨大的參考作用。」」
– 恐佈份子襲擊後聲稱自己的行動對其他人有巨大的參考作用。
「鄭經翰昨日出席城市論壇時指:「是政府玩大了,而不是我們!令事件政治化的是政府。如果我們上訴時,政府延遲招股,早己沒事。但政應府以為,抹黑了爭取正義的人,就可以解決事件,這是錯的。政府又以為,分化被,把51萬人的利益,甚至擴大至300萬公屋居民的利益,就可以壓迫到爭取公義的人,這是不公平的。」」
– 一自居爭取正義的人,二自稱被迫害,三將責任全數推予他人,大班真係當其他人係盲丙。
* * *
在sidekick的地方裏留下以下幾句:
這件事之上申張到公義嗎?香港人要付數百萬訟費,原告人卻不用付一分一毫,幾個人的愚蠢要全港人負責,這算是公義嗎?不一早自己堂堂正正地打官司、爭論法律觀點,而只是拖到最後一刻叫亞婆亞伯代自己死纏爛打,這算是公義嗎?好了打輸官司,法官清楚說明上市的合法性,居然要同政府討價還價「三年不加租」,這種有如陀地(唔俾保護費?攪串你個場)的下流手段又說明了甚麼公義?
10 Responses to “誰勝誰負?”
By Please support on Dec 21, 2004 | Reply
請廣傳 :
由一群香港熱心中產人士組成之「香港自由經濟穩定關注組」,已向警務署申請,於2005年1月1日元旦,在香港中區集會遊行,支持「維持香港自由經濟穩定」。呼籲全港關懷香港自由經濟穩定之市民參與。
集會遊行目的:呼籲全港市民,齊心協力,救救香港;反對無良政客,濫用民主,濫用法律,損害香港自由經濟穩定。
日期:2005年1月1日
集會時間:上午11時正
集會地點:香港中區,遮打花園
星期一會發新聞稿
By chpapa on Dec 24, 2004 | Reply
你數少了一個嬴家.
那便是香港廣大的基層, 累積多一次爭取社會公義的經驗
更廣義的看, 公正的司法制度也令全香港市民在領匯事件上成了嬴家
難道公義與否就在於數百萬的訟費嗎? 如果一個小市民因為付不起訟費便不能爭取自己的權益生計, 那還有公義嗎? 什麼是堂堂正正地打官司? 有不堂堂正正的官司嗎? 法律制度容許你在那一刻上訴, 你所說的不堂堂正正只是傳媒的”公審”結論罷了!
你或我真的知道鄭大班是幕後策劃人? 即使他是幕後策劃人, 為小市民爭取權益是他的作風, 這不是為民請命嗎? 我們怎能因為”懷疑”鄭大班的動機是要累積政冶本錢而完全否定整件事?
我一向也不喜歡大班, 但在領匯事件上, 香港人為錢是途的想法, 傳媒一面倒的誤導性評論
還有香港政府極盡抹黑之能事, 醜陋的面孔, 才更令我痛心
By tungpo on Dec 24, 2004 | Reply
香港巿民是大輸家。因為事件暴露了任何人只要興之所致,有無理據都可以用法律手段玩弄人甚至一個政府。損人不利己,毫無理據下一而再的訴訟,才是令不少香港人憤怒的原因!
還有,香港的官司遊戲只限極富之人及窮人參與,沒錢打官司的不是甚麼赤貧而是身家一千幾百萬以下又未致於攞綜援的。這丁點常識一般人都知啦!
信大班為民請命,不如信我從不講大話啦!
By eason on Dec 24, 2004 | Reply
今日聖誕快樂!:grin:
By chpapa on Dec 25, 2004 | Reply
Merry X’mas
請不要妄下判斷, 更不要盲目相信媒體的主流論述
這件事件真的是毫無理據下的訴訟嗎? 首先, 請相信法官的決定, 如果訴訟是真的毫無理據, 法官或是法律界真的會沉密嗎? 相反, 數日以來報紙社評, 出於律師手筆的文章, 都一面倒的指此訴訟案是有理據的.
第二, 也更重要的是, 你真的知道是什麼理據嗎? 你不知道便不是? 是次訴訟主要的問題是和公有產權私有化有關, 這題目在那個國家從來都是一條複雜的問題, 誰是誰非, 或許連專家們都攪不清楚… 傳媒根本沒有嘗試去報導訴訟的內容(至少提出其他國家類似案件的例子吧!) 只作盲目的批評
要獨立思考, 不要盲目相信.
By chpapa on Dec 25, 2004 | Reply
還有一點想說, 雖然和領匯事件本質無關
重申我真的不太喜歡鄭大班… 但, 在這件事上我們應該對大班公平一點
大眾主要指大班在最後一刻才上訴, 是故意的, 玩弄政府的…
但傳媒在報導這種想法之餘, 沒有告訴大家, 很久以前大班已經在立法會上向(沒記錯是)唐英年提過.. “領匯事件絕對有可能引起司法問題”, 而唐英年只是”哈哈哈哈” 沒有回答.
在領匯公開認購前, 大班已提出緊急動議辯論….
這些都是傳媒在指責大班故意在領匯上市前”出招”的時候, 沒有告訴大家的….
可能有更多, 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By 小影 on Dec 25, 2004 | Reply
「首先, 請相信法官的決定」,我想這次事件的結果「領匯上市中止」讓你誤會了,法庭兩次的栽決結果也清楚說明房委會有權出售資產。如孫公所說:「明明是男人,佢硬要話係女人」,條例裏講到明可以由房委處理,但對方明知會輸也要打官司,法律上他們有權去這樣做,但這不等於是對的。
你可以說這是一次成功的無產階級鬥爭的示範,可以說襲擊得手了。但想清楚,一個無錢的亞婆如果不是有投機的政客策劃,大律司會幫她打官司嗎?一個被人操作的亞婆打官司顯示了甚麼公義?輸了官司輸了法律卻以拖延來拖倒一個上市集資計劃,在我看這沒有顯示任何公義,只是顯示香港己成為政治投機者的樂園罷了。
試著別理會政客那些情緒高漲的口號,看清楚這事吧。
By Chpapa on Dec 27, 2004 | Reply
Sorry my computer cannot type chinese now (without xcin installed)
Sorry for my poor english
About the problem of “law” / “legislative system” and the opinion from judge, I would suggest that u can read the “judge statement” from the court, The judges clearly stated that this problem is arguable, and no one did a wrong thing!
If it is correct in term of law, why you can say it is incorrect?
So we look at point 2, and try to consider is it correct by point 2.
Even the “pao pao” seek help from “politician”, IT IS NOT RELATED TO THE CASE ITSELF CORRECT OR NOT. I dun like “Tai Ba” as I stated before (due to his previous “achievement”), but I dun think this case is related to weather he is controling or NOT!
PLEASE! THINK INDEPENDENTLY!
By Chpapa on Dec 27, 2004 | Reply
The point is , the mass-media try to relate the case to “black hand” of politician! But forget the case itself.
If you are the “bao bao”, you want to fight for your rights, it is not wrong even if you co-operate with the politician! Politician are everywhere, in HK, in USA, in UK, China…. “Middle Class” dun like politics by nature, but it doesn’t means politician are evil.
Who make this case look “evil” are the mass-media, (and who control the media, in fact, government and big business).
Money isn’t everything